北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日期:2013-04-09 14:51:04 浏览量:0 操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北华大学将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着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3年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
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北华大学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法与比例。
根据学校的要求,复试方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复试比例为1:1.2。
(三)复试考核形式。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和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办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的人才选拔能力。复试考核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安排落实,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2.外语水平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安排落实,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包括英语听力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3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基础能力。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考生诚信,成绩计为优、良、中、差,综合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15分钟,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由具备导师资格的院长或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组员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为硕士生导师)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复试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到研究生招生办,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科门类)考生复试,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由学院组织落实。
5.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星期六、星期日)8:30-16:00
地点:笔试在东校区,其他复试安排在各培养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复试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信等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现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确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作弊考生处理。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信态度、工作和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落实,体检工作在复试期间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二、调剂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调剂工作由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调出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3.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要求
2013年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复试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乘以系数与复试总成绩乘以系数相加,然后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7+复试总成绩*0.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科门类)的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各专业原则上按201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根据目前生源情况,生源充足的专业按120%差额复试(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
8.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北华大学的合格考生。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二)录取工作日程
4月1日 确定复试分数线
4月1日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服务信息系统
4月2日-11日 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月12日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现场资格审查、体检
4月13日上午 笔试复试(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4月13日下午 加试(部分需加试考生参加)
4月14日 面试复试(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4月17日 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及学校OA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4月20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材料
四、招生录取工作管理
(一)切实加强录取工作的领导和规范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通过招生信息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确保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北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432-64608053